新增一个假长达20天!山东已征求意见

临房网 2020-07-15 1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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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房网讯:近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《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(草案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提到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,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时,其子女每年可享受最多20天的护理假,期间工资照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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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生子女护理假

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,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,用人单位应给予的假,且不得扣减陪护期间的工资、津贴与奖金等福利。

深圳不是个例,截至7月7日,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和城市制定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,多地护理假达2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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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,向社会公开征求对《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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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稿明确,支持子女依法照护、探望老年人。

用人单位应准许职工在老年父母生日或因病住院期间请假看望、陪护,为子女给老年父母提供精神慰藉等创造条件。

对是独生子女的职工,酌情延长陪护时间。

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,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。

不过,对于陪护假期的时间长短,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明确提及。

    编辑者:yangjianqi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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